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作好201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1号)精神要求,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主动探索推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上报、备案及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及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组宣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68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测试内容见下表。
四、专业说明 1.专业群说明 报考专业群一和专业群二内的专业,为单招非联考专业,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 2.单招联考-机电设备类说明 报考冶金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的单招联考--机电设备类考试,具体报名方法、考试时间、地点及填报志愿方式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说明或咨询考试举办院校。咨询电话:0319—8769861。 3.订单类专业说明 (1)电子商务(赢拓订单班)入学后可与石家庄赢拓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2)航空服务(东航领航订单班)专业是我院与东方领航教育集团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东方领航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3)旅游管理(国际邮轮乘务方向)专业是我院与河北德洋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德洋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泰订单班)专业是我院与石家庄中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中泰科技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5)应用电子技术(博西华订单班)专业学生入学后由企业面试,面试合格,进入博西华订单班。未能通过企业面试的考生进入该专业非订单班。合作协议详见学院网站。 (6)软件技术是我院计算机技术系与新龙科技集团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与新龙科技集团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4.大类专业说明 (1)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入学第一学期后,根据学生意愿、参照学习成绩和订单企业需求等情况确定专业。 (2)国际贸易实务入学后可与阿里巴巴北京、石家庄、宁波办事处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具体详见学院网站。 (3)物流管理入学后可与苏宁电器、北京贝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宇鑫物流有限公司、河北明亨物流有限公司、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具体详见学院网站。 (4)财政金融类含金融管理与事务、金融保险两个专业,入学一年后按学生志愿分专业。 (5)环保类含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及成绩分专业。 (6)自动化类含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三个专业 ,入学一年后按学生志愿分专业。 (7)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入学一年后按学生志愿分专业。 (8)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煤化工深加工制品方向)两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及成绩分专业。 (9)材料类含轧钢技术、材料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半后根据学生志愿分专业。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4.报考航空服务(东航领航订单班)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下。 (2)身高要求:女生 163—174cm,男生173—184cm。 (3)思想进步、面容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无色盲、斜眼。 (5)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6)无明显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 六、报名办法及专业志愿设置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10时— 14日10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 按照单招计划进行一志愿填报。5月8日20时至9日10时,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征集计划填报志愿。 2.专业志愿设置 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六个专业志愿只能在同专业群一或专业群二内的专业选择,不能跨专业群填报,不设服从调剂志愿。报考冶金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考生,按照单招联考—机电设备类志愿填报方法填报 3.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5年 4月16日—1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5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102,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4.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 4月 24日 8:00—17:00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银行缴费收据。 5.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七、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总分500分。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200分,其中语文、数学两科每科分值为80分,英语为4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文化水平考试。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免试入学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中获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2)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4.考试安排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 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 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4.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参照普通高考考试偶发事件处置预案处理,详见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文化水平考试考务手册》和《综合素质测试考务手册》。 九、录取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总分。免试入学考生成绩按满分对待。 2.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将做退档处理,不设调剂志愿。同分情况下,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即失去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6.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8.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及传真:0311—85239777、89163179、85239555; 0311—85239777(传真) 联系人: 高老师、刘老师、孟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239599 备注: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单招网公布的为准。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4日 |